新華社權威快報|《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1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11月26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公安部會同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fā)《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懲戒對象: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經認定具有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號,、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等行為的單位,、個人或相關組織者,。
懲戒措施:綜合運用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信用懲戒等懲戒措施,,同時保留被懲戒對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務,,確保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懲戒期限:對不同懲戒對象分別設置2年或3年的懲戒時限,對懲戒期限內多次納入懲戒名單的,,連續(xù)執(zhí)行懲戒期限不得超過5年,。
關于我們 丨聯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 丨 隱私保護丨 服務協(xié)議丨 廣告服務
中國西藏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協(xié)議授權,,禁止建立鏡像
制作單位:中國西藏新聞網丨地址: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850000
備案號: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jié)目制作許可證:(藏)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