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爾”是舞蹈的名稱,,“巴”是指舞蹈的男性演員,,“諧”是指歌;“瑪”是指伴歌的女性演員,,“嘎爾巴諧瑪”是這個舞種和演員的總稱,。
該舞有六個“嘎爾巴”(男演員),,六個“諧瑪”(女演員);男性鼓,、鈸手兩名,,扮土地神多吉玉珍瑪一名,代多吉玉珍瑪檢查的男性“魯贊瑪”一名,,侍候多吉玉珍瑪?shù)摹鞍湍贰?圣潔姑娘)二名,。嘎爾巴舞跳完整的叫“國休藏池”(即從頭至尾跳完整);跳選段的叫“夏白平措”(即展示段落),。山南嘎爾巴諧瑪舞是由舞蹈,、歌曲和打擊樂三部分組成的表演藝術(shù)形式。
嘎爾巴諧瑪舞中有模擬動物的舞蹈,主要模擬猴子的動作,。自公元七世紀(jì)西藏有了統(tǒng)一文字以來,,雖然還沒有關(guān)于嘎爾巴諧瑪舞方面可靠確鑿的資料來論證,但可以從1388年西藏高僧薩迦索南堅(jiān)參撰寫的《西藏王統(tǒng)記》中看到頗有價值的記載:該書在談到公元779年贊普赤松德贊在山南建成桑耶寺舉行盛大的落成慶典時有這樣的描述:“眾多的年輕少女,,梳妝打扮手舞牛尾,,擊鼓跳舞縱情歌唱……”由此可見,這種形式的歌舞在公元八世紀(jì)時已開始流行,。
而后,,民俗祭祀活動吸收了這種歌舞,并形成了澤當(dāng)每年藏歷五月十五的祭祀活動,。這天,,各地寺廟皆舉行盛大的宗教儀式。藏歷五月,,雅礱河谷一帶莊稼開始結(jié)穗,,值此風(fēng)光宜人季節(jié),藏族先輩們隆重祭祀澤當(dāng)?shù)胤缴穸嗉裾洮?,表演嘎爾巴諧瑪供世俗人們欣賞,。
2006年被列入西藏自治區(qū)級第一批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
(西藏自治區(qū)非遺保護(hù)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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