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巴戲是門巴族戲曲劇種,流行于喜馬拉雅山東南坡門巴族聚居區(qū),即現(xiàn)在的西藏山南地區(qū)錯那縣勒布區(qū),。因為它直接采用藏戲的藏文劇本,,所以民間稱 之為“門巴拉姆”,即門巴藏戲,。相傳18世紀末,,強巴克龍從拉薩帶回一部《諾桑王子》的藏文本劇本,,由此門巴戲開始在勒布流傳,。
門巴戲的表演按開場戲“頓羌”,、正戲“雄”和結尾戲“扎西”依次進行,只有六個演員和一個司鼓鈸的伴奏員參加,,參演者皆為男性,。“頓羌”也叫 “瓊根雜娃松”,,意為“三個根本的來源”,,指借藏戲開場儀式中的三個人物溫巴、甲魯,、拉姆,,這三個人物化成了門巴戲開場儀式中的漁翁(老溫巴)、漁夫(小 溫巴),、甲魯,、仙翁、仙女(拉姆),、龍女等六個角色,。儀式由這六個角色先后出場舞跳、歌唱,、表演,還穿插祭祀太陽神,、香獐神,、大象神、牦牛神,、鹿子神,、石 磨神等的表演。正戲開始后,,六個演員除分別扮演劇中六個角色外,,還要輪流串演其他角色,串演時服裝,、裝扮都不變換,。一般戲班除六個演員和一個伴奏員外,還 有一個管理人,,他也要參加開場演出,,穿黑藏裝,戴“薄獨”帽,,舉一面保護神“杜嘎日”的旗幟,,第一個出來繞場一圈,,并引六個演員出場表演。鼓鈸師的要求更 高,,他除司奏小鼓小鈸外,,還要諳熟全部劇情、戲詞及全部唱腔,、舞蹈動作和表演,,以使鼓鈸點與整個戲劇節(jié)奏相吻合。門巴戲的表演源自門巴族的民間舞蹈,、歌舞 和宗教藝術表演,,其音樂則源自門巴族民歌“薩瑪”(酒歌),此外又吸收了門巴族的說唱音樂,、古歌,、悲歌和宗教音樂。門巴戲的服裝主要以門巴族生活服裝為基 礎,,同時又受到藏族服飾的影響,。在勒布地區(qū),每年藏歷新年期間,,規(guī)定都要連續(xù)演出《諾桑法王》七天,,一天演一段。
由于地處西藏偏遠的邊境地區(qū),,勒布的門巴戲早在新中國成立以前就已停止活動,,至今已半個世紀。經過西藏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搶救扶持,,目前已部分恢復,。但是門巴戲只有業(yè)余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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