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1000積分將在本月底失效,,請盡快兌取禮品”“您獲得500獎勵積分,,可在商城使用”……如今,,消費贈積分成為許多商家的促銷手段,,不少消費者都收到過類似信息,。用積分兌換禮品,,或是抵扣現(xiàn)金優(yōu)惠,,給消費者帶來了實惠,,也令商家增加了銷量,、收獲了流量,本來是件“雙贏”的好事,??刹簧傧M者卻發(fā)現(xiàn),要兌換積分并不像看起來那么容易,其中還藏著不少陷阱,。
“我買車贈送了1.2萬積分,,銷售說可以在自家品牌的商城里兌換禮品,但我一直沒用,。沒想到,,前段時間因為積分到期,自動清零了,?!北本┩ㄖ輩^(qū)徐先生表示,在購買某新能源品牌汽車時,,銷售人員或廠家并沒有提醒積分存在使用有效期限制,。
徐先生遇到的問題并非個例。積分過期,、使用受限,、變相消費等問題,讓消費者得不到實惠,,商家失去信譽,、市場,造成了“雙輸”的局面,。
消費積分是不少商家青睞的市場營銷手段,,初衷是為了強化消費者的購物行為,加密重復購物頻率,,提升客戶黏性,,形成較為穩(wěn)定的消費群體。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大部分商家都對積分制設置了1年到3年不等的有效期,并且一些積分使用還存在限制條件,,比如,,要求再次消費達到一定額度才可以使用積分等。
“商家推出積分制本意是為了引導客戶消費,,如果客戶長時間不使用積分或不消費,,對商家而言,積分制就失去了意義,?!敝袊嗣翊髮W商學院副教授丁瑛認為,設置有效期無可厚非,,但商家應當履行對積分有效期提醒的義務,,“比如在積分活動開始前和積分即將到期時,分別提醒消費者積分的有效期,?!?/p>
現(xiàn)實中,,有的積分規(guī)則十分復雜,有的標注字體很小,,還有的存在多個附帶使用條件,。
“現(xiàn)階段,消費積分使用規(guī)則基本上由商家單方制定,,多屬于格式合同,。”北京元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呂恩相律師認為,,根據(jù)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在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內容。
此外,,還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積分兌換的商品質量堪憂,,“三無”產(chǎn)品、假冒偽劣產(chǎn)品屢見不鮮,,甚至存在誘導消費的情況,。“我在網(wǎng)上購物,,抽獎中了2000積分,,顯示可以抵扣2000元現(xiàn)金購買某品牌價值2799元的吸塵器,當時感覺運氣很好,?!鄙綎|威海市宮先生說,“就在我準備支付剩余的799元時,,去網(wǎng)上搜索了一下,,發(fā)現(xiàn)同品牌同型號吸塵器就賣799元,根本沒有優(yōu)惠,?!?/p>
“客戶通過消費積分兌換商品,也付出了相應的成本,,商家應當對產(chǎn)品作出質量上的保障承諾,。”呂恩相說,,“如果商家采用套路消費,、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則涉嫌消費欺詐?!?/p>
丁瑛表示,,有的商家在制定積分使用規(guī)則時,多是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而忽視了消費者利益,,“目前,各商業(yè)領域競爭非常激烈,,同類產(chǎn)品非常多,。商家如果以次充好來騙取消費者使用積分,最終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p>
“有時候我們看重的并不是積分本身,而是商家的誠意”“希望積分兌換的商品能更有用,,有的雖然質量還行,,但是平日里根本用不上”……不少讀者建議,商家在制定消費積分使用辦法時,,應充分考慮積分能給消費者帶來的情感認同和心理滿足感,,進而提升消費者對商家的認同。
有專家表示,,市場監(jiān)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也應多給消費積分制把把脈,,發(fā)現(xiàn)問題后通過約談、責令整改,、曝光等手段予以規(guī)范,,努力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秩序,。
《人民日報》(2023年04月03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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