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尼某,、陳某被確診為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但在接受流調(diào)過程中,,刻意隱瞞實際行程軌跡和所接觸人員,,對疫情流調(diào)排查造成嚴重影響,,西藏山南市乃東區(qū)公安局依法對兩人立案偵查。尼某,、陳某隱瞞行程或出于私利、或心存僥幸,,但不管怎樣,,流調(diào)不是為了走過場,而是為了找出傳染源,、找出可能被感染的人,、找出可能被污染的場所,以便精準地采取防控措施,,盡早控制疫情于未擴散,。尼某、陳某無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行為,,必將被有關部門依法嚴懲,。
當前,正值全區(qū)各族干部群眾上下同心,、共克時艱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尼某,、陳某刻意隱瞞行程的行為,,將自己和群眾的生命安全視為兒戲,不光對自己不負責任,,還可能把其他人拖入危險境地,,反映了瞞報者社會公德缺失、法律意識淡薄,,置國家法律法規(guī)而不顧,。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出臺了《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兩高兩部”印發(fā)了《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不報、瞞報,、謊報病情、旅居史,、接觸史、行蹤軌跡等涉疫信息的,,不配合檢疫排查,、隔離觀察,、流行病學調(diào)查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都可按觸犯法律論處。山南市公布的這起典型案例,,給企圖以身試法、威脅社會安全的單位和個人,,再一次戴上了“緊箍咒”。
這起案例警示我們,,別拿防疫當兒戲,。在疫情面前沒有“特殊人”,也沒有例外,,大家都要嚴守規(guī)定,對號入座,、不得違背。當產(chǎn)生良念頭的時候,,不妨想想“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斗大的風”這樣的警訓。疫情防控不僅關系到個人的利益,,同時還關系著其他人,更是關系到每座城市成千上萬人的利益,,不能馬虎大意。
在全民“戰(zhàn)疫”的關鍵時刻,,不要心存僥幸,,不要瞞報,接到“問這問那”的流調(diào)電話時,,請大家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全區(qū)上下齊努力,盡快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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