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微信朋友圈,恐怕每個人的朋友圈里都有那么幾個“小商小販”,,產品更是涵蓋吃穿住行方方面面,。尤其是在西藏工作生活的人們,由于購物渠道相對較少,,紛紛加入了網購大潮,,淘寶、京東和“微信代購”成為大家熟悉的購物方式,。與此同時,,我區(qū)也有不少人在朋友圈干起了代購,為生活在內地的人們代購西藏各種土特產品等,。
然而,,隨著一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發(fā)布,并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息熱傳,,類似《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的文章在網絡上熱傳,人們不禁疑惑,, 朋友圈的微商代購真的會就此“涼涼”嗎,?
的確,根據(jù)《電商法》,,以后朋友圈里打廣告不能那么隨意且“任性”了,,開始多了一個專業(yè)名詞稱呼——電子商務經營者?!峨娚谭ā访鞔_規(guī)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lián)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蓖ㄋc說,,無論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還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以及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主播,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都屬于《電商法》的管理范疇,,今后都需要持證上崗,依法登記并納稅,。業(yè)界還分析認為,,對于利用個人微信、朋友圈等相關平臺出售產品和服務的管理,,日后都有可能會出臺詳細的電商法條例進行規(guī)范,。
筆者認為,《電商法》的出臺并非嚴厲打壓電商平臺或電商經營者,,也不是要和朋友圈的代購,、微商“過不去”,而是要規(guī)范市場,,給消費者營造更好的消費環(huán)境,,提升網購服務體驗。要知道,,在近些年“微信代購”盛行的同時,,各種騙局也花樣多變,存在經營混亂,、質量無保障,、維權難等問題,針對微信個人賬號從事的經營活動更加難以監(jiān)管,。雖然在朋友圈購物便利一時爽,,但如果遇上騙子,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因此,,對包括代購、微商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是勢在必行,、順應民心的,。短期看,因為要登記,、納稅等,,也許朋友圈的微商,、代購們會有點“涼涼”,但長期來看應該是利好,,因為有了更規(guī)范的管理,更多重的保障,,合法,、正規(guī)經營的微商和代購們會擁有更加健康的市場環(huán)境和發(fā)展方向。所以,,微商和代購確實需要轉型,,但絕不是“躲避暫時的風險”,而應該從規(guī)范化角度謀求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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