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中牟縣一高中“女老師懷孕須排號”引起網(wǎng)民關注,。為使學校女教師計劃生育,,學校出臺的一份內(nèi)部文件明確規(guī)定了各個學科可以懷孕二孩的教師名額。國家法律保護婦女合法的生育權,而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應當是遵法守法的典范,;這種以“家法”凌駕于國法之上的做法,,既不合理亦不合法,。
最新修訂實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規(guī)定,“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不僅如此,,“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學校方面即使有苦衷,,擔心教師密集生育請假造成師資緊缺,需要保障教學秩序,,也應該通過做思想工作,、與女職工充分溝通來達成目的。以行政命令來限制教師的生育權利,,明顯與國法相悖,。
制定出這種荒唐“家法”,暴露出學校相關負責人法治觀念的淡薄,。學校相對于教師無疑居于強勢地位,,“懷孕須排號”即使經(jīng)過了教職工大會的程序,,也不能成為“家法”凌駕國法之上的“擋箭牌”,。學校出臺涉及教師生育權利的文件,必須要經(jīng)得起法律的考驗,,也要經(jīng)得起人心的拷問,。
“家法”頂撞國法,源于人治思維,。在社會生活中,,我們不難看到,一些單位在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不是以國家法律為依據(jù),,而是按領導的意志行事,明知“家法”與國法條款抵觸,,依然置國家法律于不顧,。類似行為影響相當惡劣,傷害社會公平正義,,理當及時叫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要時時處處維護國家法制的權威。加快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各類“家法”,,讓法律威嚴得到彰顯,讓公民權利得到尊重,,方能涵養(yǎng)更加深厚的法治精神,,推動法治中國建設穩(wěn)健前行。
(新華社鄭州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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