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陽區(qū)人民醫(yī)院一輛120救護車在前往廣州接病人的途中,行至惠南大道永湖路段時與一輛大卡車發(fā)生碰撞,,車禍導致救護車上一名救護隊員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初步認定是由于貨車司機違規(guī)掉頭,,救護車來不及剎車,車頭撞上了泥土車的車尾,。
實際上,,因社會車輛不避讓救護車而引發(fā)的悲劇并不少見。去年10月,,濟南一輛急救車在將3歲女童雯雯送往醫(yī)院途中,,由于少有車輛避讓,女童最終因延誤治療身亡,。
救護車的優(yōu)先通行權是我國法律明確賦予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p>
面對社會車輛不避讓救護車等行為,,各地交警部門加大了執(zhí)法查處力度,并表示因避讓急救車而闖紅燈,、壓實線的社會車輛將不予處罰,。然而,“免責令”下社會車輛并未“從善如流”,,一方面與車多路少加劇交通擁堵有關,,另一方面與民眾的素質(zhì)不高、避讓急救車意識差有關,,但是不避讓救護車背后還有交通安全管理機制運行不暢導致的“守法困境”,。
私家車要撤銷因避讓救護車而產(chǎn)生的違法記錄程序相當繁瑣,。首先需要從交警部門調(diào)取監(jiān)控視頻獲取避讓的時間和地點及救護車車牌號碼,其次需要向急救中心征求該急救車是否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最后還要找到開車的司機,。很多時候,由于沒有為公民證明的義務,,急救中心及司機還不會配合,。這樣一來,公民守法需要“自證清 白”,,這樣的“守法困境”嚴重打擊了公民避讓救護車的積極性,。
為了破解“守法困境”,去年7月,,深圳率先在全國推出“無憂避讓系統(tǒng)”,,給救護車安裝了電子眼。該電子眼自帶3G網(wǎng)絡,,可將現(xiàn)場實錄即時傳入交警視頻監(jiān)控 中心,,如此一來,公民因避讓救護車而產(chǎn)生的違法記錄將自動消除,。但愿這種做法所體現(xiàn)的思路在各地得以落地,。避讓救護車不需要“自證清白”了,救護車才可能真的暢行無阻,,搶救更多的生命,。
(新華社廣州7月2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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