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莫某身為黨員干部,無視黨紀國法,工作紀律散漫,已經擅自離開崗連續(xù)“失蹤”62個工作日,至今去向不明,被文昌市有關部門給予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
黨員干部莫某休假未歸,,至今去向不明,有關部門應本著負責任的態(tài)度和對干部的保護,,首先查明情況,,不能簡單“雙開”了事。
莫某從文昌市行政服務中心調任市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后上班經常遲到,、早退及無故曠工,,經領導多次談話也沒有轉變,休假不歸,、連續(xù)曠工屬嚴重違紀行為,。對這種無組織無紀律、自由散漫的國家公務人員要嚴肅處理,。
但是,,莫某至今去向不明,此時就給予莫某“雙開”的處理未免有點草率,。既然是去向不明,,為何不查明?為何不等查明了情況再做處理,?
俗話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fā)言權。莫某自公休期滿一直未歸,,相關部門應從保護干部的出發(fā),,查明未歸的原因及去向。我們不禁想問,,這么長的時間,,難道相關部門就沒有想過這名干部是不是有出了什么意外嗎?萬一事后查明,,莫某是出了意外導致無法回到工作崗位,,相關部門將如何面對此次“雙開”。
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嚴肅處理違紀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維護黨紀國法。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要本著保護干部的原則,,扎實做好調查,,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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