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9日到2012年9月5日,,從伸手救人到與湖南師范大學對簿公堂,,23歲的易亮走過了他生命歷程中最難熬的一年零五個月,。身體的疼痛,、家人的勞累、學校的冷淡、外界的關(guān)注……迄今仍令他無法釋懷的是——一次原本應(yīng)該獲得肯定的救人行為,,為何會遭遇這所國內(nèi)知名師范學校的決絕冷漠,。(9月13日《鄭州晚報 》)
見同學從高樓跳下,用手去接,,這是一種本能,,也是一種見義勇為??蓻]想到的是,,大學為了推卸自身責任,竟然稱救同學的見義勇為行為是“犯傻”,,這簡直讓人不敢相信,,堂堂大學會說出如此滅絕人性的話,?
受班主任所托,,毫不猶豫地接跳樓的同學,這無疑是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學校該大大褒獎才是,,可學校卻表現(xiàn)相當?shù)摹袄淠保t遲不給學生申報見義勇為稱號,,對于學生的醫(yī)藥費拒絕支付,,對學生的要求不接受。據(jù)了解,,事件調(diào)解過程中,,校方工作人員多次使用“易亮自己犯傻”、“易亮家長要是想多賠點錢就不要申報見義勇為,,這樣就可以是意外傷害得到保險公司的保險金”,、“易亮現(xiàn)在的樣子(身體傷殘),即使是學校的后勤部門也不會愿意接收他”等言辭,。其實,,學校的冷漠不是偶然的,早就已經(jīng)有了端倪,。竟然讓易亮將病歷修改成路過樓下被砸傷,,以此來騙取意外傷害險的報銷。如此行為,,還是高校教師嗎,?
為了推卸自身的責任,學校是極盡所能,。說易亮是自考生,,不具有湖師大的學籍,無法享受學校公費醫(yī)療的待遇,而且出事的地點是在校外的租房,,可事實上,,租房卻是學校租的自考生宿舍樓,顛倒黑白的行為,,實在讓人難以相信是高校的行為,。
與學校的冷漠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社會的熱情,。不僅有許多捐款,,還有不少企業(yè)明確表示等其傷好之后接納他。更多的網(wǎng)友在網(wǎng)上聲援易亮,,還有人為他寄書,、寄物……
見義勇為是不是“犯傻”,誰都知道,,學校故意這么說,,無非是一個錢字。為了省錢,,連臉面都不要了,,如此學校如何對待住大學精神?又如何對得住見義勇為,?(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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