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首次回應稱,,警方查證發(fā)現(xiàn),,微博上興起的“隨手拍解救乞討兒童”行動中,被拍的基本沒有被拐兒童,,建議“發(fā)起人一定要謹慎從事,,不能讓愛心廉價支付,更不能讓無辜者心靈受傷,。社會需要愛心,,同樣也需要尊重”。
不過,,“隨手拍解救乞討兒童”行動發(fā)起人于建嶸則表示,,街上乞討的兒童,不管是被拐來乞討的,,還是主動自愿乞討,,嚴重影響、摧殘孩子的身心健康,,“城市應許可成年乞討者存在,,但不應有未成年乞討者存在。對未成年乞討者,,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都應救助”,。
一方認為“隨手拍”于防拐無效,,一方認為“隨手拍”真正內(nèi)容在解救乞討兒童。二者其實都是“隨手拍”的目的,,只不過從實際情況看,,防拐更能引燃人們的愛心燃點,是行動受到愛心關(guān)切的一個重要原因,。而被拍的基本沒有被拐兒童表明,,此前盛行的乞討兒童中多是被拐兒童的主要觀念,只是人們的一種主觀想象,,并不切實,。在這個意義上,愛心表達的確需要更準確地對接現(xiàn)實,。
“隨手拍”防拐,,其原本的積極意義在于,,搭建一個高效的交流溝通平臺,以利于社會各方來及時迅速比對,。然而當防拐的作用無效之后,,這樣的公共平臺是否對解救乞討兒童有效呢?從現(xiàn)實情況看,,若真要解救乞討兒童,,根本不需要通過微博這樣一個公共平臺來發(fā)布。因為兒童只要乞討,,就是一種事實存在,,如果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實施救助,,根本不需要通過“隨手拍”來告知。
由此,,通過“隨手拍”的方式來解救乞討兒童,,其真正的目的在于,通過這種微博的公開發(fā)布,,凸顯乞討兒童問題的嚴重性和社會的關(guān)切度,,以促使有關(guān)方面不得不加以重視,去解決問題,。
的確,,見到兒童乞討,有良知的人內(nèi)心都有一種灼痛感,。這些花季孩子,,原本應該享受他們的童年歡樂和教育權(quán)利,但他們卻只能在乞討中度過,。前一段,,小傳旺被充氣泵擊傷,社會公眾在追問法律賦予他的九年義務教育權(quán)利何在,。乞討兒童雖然缺乏這兩大剛性法律保護,,雖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但要解救乞討兒童,,靠這個法律仍然是不夠的,。這一法律的第四十三條等僅規(guī)定,有關(guān)政府部門對乞討兒童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jiān)護責任,,公安部門應當護送乞討兒童到救助場所,并通知其父母等領(lǐng)回,。顯然,,這都只是治標之舉,而不能治根,。兒童乞討的背后,,往往是一個家庭生計的維艱。不少乞討兒童,,背后就是其父母全家出動,。不斷地送回,結(jié)果只會是不斷地返回,。
兒童乞討問題應該解決,,但顯然不能靠見乞童而心軟多給一點,不能靠“隨手拍”在微博上聚焦這一問題,,不能靠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解決,。最終要靠各級政府將乞討兒童問題作為具體民生工程來統(tǒng)籌綜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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