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扶人者反被誣陷為撞人者”的新聞似乎有井噴之勢,各地媒體都在“發(fā)掘”本地的類似新聞。最新的一起來自北京,,北京一位侯女士委屈地對媒體說:她在菜市場買菜時,,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誣陷,,被迫墊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據(jù)近日《新京報》報道)又一起類彭宇案,又是一片“不敢再做好人”的嘆息,,以致中央文明辦站出來說“老人摔倒二話不說就該扶”。(9月28日《京華時報》)
細細分析北京的這則報道,,網(wǎng)站轉(zhuǎn)載時用的標題是“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墊付2500元住院押金”,顯然又是先入為主,,又是在情緒化地強化“好人沒好報”,。事實是,并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位侯女士只是扶人,,而對老人的摔倒不應(yīng)負責任,。這只是侯女士的一面之詞,,現(xiàn)場并沒有目擊者和錄像,而那位摔倒的老人則說是被侯女士絆倒的,。在事實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先入為主,認為這是一起“做好人沒好報”的事件,,會向在這個問題上本就很脆弱的社會傳遞一種非常負面的暗示,。
理性地看,類似的問題,,其實首先不是一個道德難題,,而是一個法律難題,一個技術(shù)鑒定的問題:在缺乏目擊證人和錄像的情況下,,雙方各執(zhí)一詞,,怎么辦?是不是應(yīng)該形成一個在技術(shù)鑒定上的共識,,比如呼吁目擊的公民站出來作證,,還有,是不是可以采取測謊手段進行判斷,。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思路,。
來看一個很意味深長的現(xiàn)實:雖然并沒有證據(jù)證明在類似事件中是扶人還是撞人,但很多人都會習慣性地選擇站到“扶人者”那一邊,,相信他們說的話,,認為他們確實是好人,卻反被“惡人”誣告為撞人,,然后由此生發(fā)出“好人沒好報”的嘆息,。而不相信摔倒老人的話,不相信這可能是肇事撞人后回避責任的狡辯,。
為什么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很多人更相信他們是助人而不是撞人呢?或者,,會本能地去相信“好人做好事受到了誣陷”——背后的社會心態(tài)非常值得玩味,。“不扶老人”的理由,,也許并不那么冠冕堂皇,,可能隱藏著人性中一些細微的幽暗。
選擇這種相信,,可能因為主宰這種輿論的多數(shù)人,,不是摔倒的老人,而是年輕人——這些年輕人,,現(xiàn)在還沒有面臨著摔倒的危險,。他們的身份,,都可能是去扶別人的人。所以,,當發(fā)生這樣的沖突的時候,,由年輕人主導(dǎo)著的輿論,會本能地站到“扶人者”的立場上,,相信是幫人而不是撞人,,認為是老人說了謊。不要忘了,,我們家里也有老人,;不要忘了,我們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不要輕易說“以后看到老人摔倒了就不去扶了”,。
我們選擇這種相信,還源于公眾骨子里的一種惰性,,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覺得這樣的助人是一種麻煩:不是我們不想做好事,而是外在的環(huán)境逼著我們不敢做好事,。不是我沒有道德?lián)?,不想做好人,而是人心險惡,,這樣做有很大的風險,。很多人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選擇相信“是扶人而不是撞人”,,潛意識中是在為自己的冷漠尋找借口,,為自己推卸責任尋找正當性。
這還可能是我們一種道德上的撒嬌,,為自己的賭氣和推卸責任找到一個借口:我以后也不扶人了。其實,,助人的道德,,是源于內(nèi)在的一種良心驅(qū)動,這種道德不應(yīng)該因為一兩個小概率事件而改變,,不要為自己堅守這種道德設(shè)置什么條件,。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不管別人怎么看怎么做,,自己心安,、自己快樂就可以了。前幾天江蘇一個扶人后被誤認為撞人的司機,,在事后接受采訪時說的話很讓人感動:雖被誤解了,,但今后遇到摔倒的老人,,我還會去扶。不扶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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