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河南省高院和平頂山市中院聯(lián)合召開發(fā)布會,,通報“河南農民時建鋒詐騙368萬元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處無期徒刑”案最新情況,認為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握不嚴等問題,,并決定對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主審法官被免職,,一庭庭長被責令提請免職,,主管副院長被停職檢查,院長被誡勉談話,。(《京華時報》1月17日)
時建鋒因偷逃天價過路費而被判處無期徒刑一案經媒體披露后,,引起輿論和公眾強烈質疑,因審理過程中存在適用法律條款錯誤,、犯罪事實不清等莫名其妙的問題,,而被稱為現(xiàn)代版“葫蘆僧亂判葫蘆案”。面對輿論質疑,,河南省有關方面迅即啟動調查程序,,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無疑是及時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被損害的法律尊嚴和司法公信力,。
不過,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只是妥善處理平頂山“葫蘆案”的第一步,,離真相水落石出還有很遠的距離,。從案件本身來看,時建鋒被指偷逃的368萬元過路費,,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他在本案中到底是主犯還是從犯?如果是共同犯罪,,他在其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什么,?背后的主犯是否真的是他的弟弟時軍鋒?他們是如何合謀并實施偷逃過路費的,?時建鋒為弟弟頂罪是否屬實,?這些都還是未知之數(shù),需要重新收集證據(jù),,認真審理,。
尤為重要的是,“葫蘆案”的真相之外還有被牽扯出來的“案外案”,。時建鋒和他的弟弟此后曝出的一系列重要信息,,使公眾在追索“葫蘆案”真相的同時,,還進一步關注到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權錢勾結。案發(fā)后,,時家曾借高利貸90萬元行賄“撈人”是否屬實,?行賄對象是誰?時家貨車上所掛軍牌究竟是真是假,?是誰給時家兄弟辦理了假軍牌或真軍牌,?時家向誰支付了24萬元的“協(xié)調關系費”?協(xié)議中所列給平頂山下湯收費站正副站長的“月工資5000元”究竟是怎么回事,?這些問號背后是否隱藏著公權力尋租的腐敗大案,,是否意味著違法亂紀?都值得深挖細究,。
面對“葫蘆案”與“案外案”,還有太多問號擁堵在公眾心中,,蓋子顯然還遠遠沒有揭開,。因此,筆者希望媒體和輿論繼續(xù)對此案保持持續(xù)關注,,積極發(fā)揮圍觀與監(jiān)督的威力,,更希望河南省有關方面認真反思司法程序的弊端,以務實態(tài)度督促案件的查處,,并對“案外案”窮追不舍,,早日給公眾一個真實可信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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