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以來,,“官二代”、“富二代”,以及與之對應的“窮二代”等刺眼的詞匯,頻繁出現(xiàn)在媒體上,刺激著這個社會本來就敏感的神經(jīng),,讓社會各群體間的緊張日趨嚴重。
如果說20世紀之前的中國社會有什么優(yōu)點的,那其中必有一條:平等,。自戰(zhàn)國時代起,封建的等級制就被打破,,代之以國民在王權之下的普遍的平等,。當然,在權力不受有效限制的時候,權力本身就會制造出不平等,,這就是官民之不平等,。不過,古代社會明智的治國者都會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可能出現(xiàn)的身份固化,。也因此,總體上,,古代中國的治世一般保持著較高的流動性,。所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并不是神話,,而是廣泛存在的社會現(xiàn)實,。
奇怪的是,自20世紀中葉以來,,盡管意識形態(tài)突出平等的價值,,但人與人的不平等卻被空前地法律化,其中就包括今天人們所看到的社會結構固化的主要原因:戶籍的城鄉(xiāng)分割制度,。
按照上世紀50年代建立起來的戶籍制度,,任何人在地域上都是不可自由流動的,農(nóng)民不可能自由流入城鎮(zhèn),。這一制度制造了大規(guī)模的身份固化,,這就是農(nóng)民和農(nóng)民工目前所面臨的困境。農(nóng)民從一生下來,,與城鎮(zhèn)人口相比,,幾乎注定了將是“窮二代”。
農(nóng)民工亦然,。上世紀90年代以來,,農(nóng)民確實可以流入城鎮(zhèn)了。但他們只是作為勞動力,,而不是作為完整的人流動的,。因此,流入城鎮(zhèn)后,,他們并不能享有完整的公民權利,,更不能享有市民權。權利的匱乏導致農(nóng)民流入城鎮(zhèn),,必然處于社會最底層,。而且,幾乎沒有任何改變的可能,。從一生下來,,他們幾乎就被注定了將是“窮二代”,。
官民身份也在進行內部再生產(chǎn)。這種再生產(chǎn)的制度根源仍然在于身份制,。在中國,,干部不是一種職業(yè),而是一種身份,。干部職位終身制雖然在上世紀80年代被廢除了,,但干部身份終身制并未被廢除。一個人一旦擔任官員,,就將終身享有官員身份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而另一方面,中國現(xiàn)在的官員很難說是公務員,。他們不像其他國家的公務員那樣,,按部就班地處理政府公務,向民眾提供公共服務,。在中國,,公務員與政務官員之間沒有任何區(qū)隔,更由于政府權力未受到有效限制和約束,,一些公務員都享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權,。一些官員們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福利,可以濫用權力尋租,,可以授予自己家人以豁免法律追究及參與商業(yè)活動的特權,。
這樣的權力之含金量異乎尋常的高。一些官員們不僅自己貪戀權力,,也通過各種途徑實現(xiàn)權力的世襲,。“接班”這個概念已經(jīng)賦予這種做法以一定正當性,,而憑借著不受限制的權力,,一些官員也可以輕易讓自己的子女進入權力機構。那些高喊著“我爸是李剛”的人,,最終將會變成李剛,。權力含金量越高,權力世襲就會越明顯,,而那些缺乏這種背景的人則會發(fā)現(xiàn),,進入權力機構的機會日趨減少。
在中國,,窮富地位也在極少數(shù)人群內部自我循環(huán),而這樣的自我循環(huán)同樣是權力深度介入商業(yè)過程的結果,。人們可以合理地假定,,具備企業(yè)家才能的人,在人口中的分布是相當均勻的,那些中等以下人家的子弟,,完全可以憑借著自己特出的企業(yè)家精神,,抓住珍貴的機會拓展出空間。古人所謂“富不過三代”,,就是對這一自然趨勢的生動描述,。但是,一旦權力充斥商業(yè)過程,,企業(yè)家精神也就無用武之地,,貧窮人家子弟也就難以僅僅憑借天賦改變自己的命運。
由此可以看出,,當下中國社會結構之固化,,完全是政府權力未受有效控制、約束的產(chǎn)物,。要打破官民,、貧富地位的再生產(chǎn)循環(huán),打破社會結構固化,,就必須通過制度變革,,讓權力受到有效控制、約束,。
然則,,變革的動力何在?那些被剝奪了機會的無權者,、貧困者的抗爭,,當然會把社會推到不得不變革的地步。今天的中國,,其實有邁入這種狀態(tài)的嚴重危險,。那些喪失了希望的人們,已經(jīng)通過各種方式發(fā)出了抗議,。但是,,良性的重大變革似乎并沒有明顯發(fā)生。
這樣的變革之發(fā)生,,還需要另外一個因素,,那就是已經(jīng)處于官、富地位的既得利益者的明智,。這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但是,明智之所以被古往今來的政治哲學家視為最高的美德之一,,大約也就是因為它是難得的,,而對于一個社會的優(yōu)良治理秩序之構造和維系而言,,它又是必不可少的。
對于既得利益者——或者換一個更好聽的詞,,對于精英來說,,所謂明智就意味著,當自己享受著利益的時候,,不會放縱欲望——明智本身就意味著節(jié)制,。這樣的節(jié)制會減輕那些處于底層的人的嫉妒和憤怒。
更進一步,,明智還意味著承擔責任——不是對底層承擔責任,,而是首先對自己。再無限的權力,,再豐裕的財富,,在底層的憤怒失去控制的時候,都是十分脆弱的,。中國歷史上就出現(xiàn)過多次玉石俱焚的結局,。而要避免這樣的結局,精英就必須在享受權力和財富的時候節(jié)制一些,,對底層承擔一定責任,,包括把一些機會讓給底層,讓他們看到希望,。
希望是一個社會保持其秩序的終極依據(jù),。一個社會,如果相當數(shù)量的人,,尤其是年輕人,,也就是二代們,因為系統(tǒng)的歧視性制度,,因為權力對所有機會的壟斷,,而看不到希望乃至于絕望,則這個社會的治理秩序也就陷入難以自拔的危機了,。
(作者系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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